CEMS系統配置獨立站房技術要求:
(1)應為室外的CEMS提供獨立站房,監測站房與采樣點之間距離應盡可能近,原則上不超過70m。
(2)監測站房的基礎荷載強度≥2000kg/m2。面積≥3×3.2m。站房空間高度≥2.8m,站房建在標高≥0m處。
(3)CEMS 在線監測室,CEMS 小屋面積、位置滿足環保標準要求,環境溫度滿足設備運營要求(室內配備操作臺、椅,穩壓電源,溫濕度計,照明,地板等附屬設施)。
(4)具體要求為:防火等級二級,CEMS 小屋應考慮防塵,頂板必須做到防水,防滲,進出風口應有避免灰、水、汽、小動物進入的措施。小屋內應安裝排風扇或其他通風設施。小屋內配電箱功率應能夠滿足儀表實際要求,功率不小于 8kW,至少預留接線板一個,接線板插孔三孔插座 5 個,穩壓電源 1個。小屋若開窗宜采用固定窗。小室及其附屬設施應滿足《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75-2017)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