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小屋技術要求如下:
6.8.1分析小屋的尺寸根據以下標準確定:
—安裝分析儀、取樣系統、預處理系統等的數量; — 便于維護的最大通道;
— 用于將來設備的預留空間;
— 參考尺寸4000mm×3000mm×2800mm。
6.8.2分析小屋的建造選用金屬鋼制結構。
6.8.3小屋必須為整體預制、組裝、測試、運抵現場時應具備組裝條件。運輸前,相關的包括在 線色譜分析儀、水烴露點分析儀相關附件安裝,線纜敷設,導管配置,測試等必須完成。
6.8.4在分析小屋設計時,必須考慮提供必要的安裝、操作和維修空間(設備前/后/側壁的空間和 通道)。信號和供電的電纜進出口路線、公用設施、輔助及控制設備的適當組合,就近安裝分析儀的 配套設備等。
6.8.5分析小屋內配備照明為300-400勒克斯的防爆熒光燈,便于儀表設備的讀數維護和調整。同 時室外也提供相關的照明系統,便于室外設備的修理和調整,如:取樣系統、預處理系統。
6.8.6分析小屋配備安全設施,如門邊的緊急用門檔,緊急報警按鈕、可燃氣體檢測器、火災監視 系統。為保證安全, 一旦發生天然氣泄漏,檢測/報警器應檢測并發出報警信號,同時自動啟動通風設 備并切斷氣源。
6.8.7所有的電氣儀表設備,必須滿足適用于所規定的危險區劃分的防爆型/耐火型設計使用要求。
6.8.8提供防爆通風風機或防爆空調,小屋內溫度和濕度應滿足分析儀操作要求及其它配套設備的 運行要求。防爆風機口應設置百葉窗,防風沙。
6.8.9分析小屋和電氣儀表的設計也應滿足所在使用條件下的防護等級要求。
6.8.10在建造時,應使用優質、可靠的材料,以便達到其性能要求,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隱患。
6.8.11分析小屋的設計和建造須是自支撐型,分析儀的取樣系統和其它設備以大小排列。同時也 須提供配備便于運輸的部件。
6.8.12分析小屋應采用橇座型鋼結構基礎形式,鋼結構應有足夠強度、焊接牢固。
6.8.13分析小屋的地板應采用防滑板,并有足夠的強度,能同時支撐安裝的所有設備和多名維修人員的重量,而地板不產生變形。運輸時,應對所有的取樣管和電纜等穿孔進行密封。
6.8.14在墻外壁應裝有橫撐連著5~6mm 厚的鋼板,墻里面也裝有3mm鋼板,鋼板宜同墻的支架 連接在一起,以保證墻堅固可靠可以承載安裝于后面的分析儀和相關設施及取樣系統。
6.8.15屋頂必須能至少承受安裝人員的重量而無永久性變形,確保良好密封,避免通風壓力損失 和雨水進入。
6.8.16分析小屋上應設有吊耳,便于吊裝。
6.8.17墻和屋頂應采取絕熱設計,采用高密度低熱導系數的材料,建議保溫厚度約為50~60mm, 如果對保溫厚度有較高要求,請承包商及時提出。
6.8.18分析小屋安裝密封性好的防爆門,門須朝外打開;門上安裝加強型帶網線的安 全玻璃窗。
6.8.19對沿著外墻面安裝的取樣系統、標氣和載氣瓶固定架等配套設備方向的延伸的屋頂至少往 外伸出0.6米,以減少上述設備被雨水沖刷和被太陽爆曬。
6.8.20帶位號的名牌應固定在分析小屋的門上或門的附近。每臺分析設備和取樣系統都應帶有各 自的位號,所有的進出口管子都應提供不銹鋼牌位號和識別號。所有的電纜在接線箱或設備內都應有 塑料管標識,所有電纜必須有不銹鋼牌位號和識別編號。
6.8.21應提供快速取樣回路的設備或接口,室外分配箱等;每一條取樣管線應有浮子流量計,以 保證取樣流量不超過正常流量,以免損壞分析設備。
6.8.22所有的表面包括結構必須進行噴砂和打磨處理。
6.8.23化學處理必須除去油污、死角雜物和其他雜物。
6.8.24分析小屋表面必須涂三遍底漆,兩遍環氧漆。
6.8.25其他的表面包括附件必須涂兩遍底漆,兩遍環氧漆。
6.8.26現場安裝完成后,最后涂高質量的環氧漆。
6.8.27最后涂層的拋光必須是至少可反射光的半光澤的表面。
6.8.28分析小屋外部和內部的顏色選用海灰色(顏色標準編號 B05)。
6.8.29安全閥的出口與2"Sch.80 系列SS304 的管接頭連接,小屋外提供單獨出口用于止回閥和2"的 球閥。所有的放空出口與2"Sch.80系列SS304 管接頭連接,小屋外提供單獨出口用于止回閥和2"的球閥。
6.8.30所有導管須使用1/4"或1/8"接頭和雙卡套管件,材質為304不銹鋼。
6.8.31 所有的接線/配管和其他的安裝工作必須按照API RP550標準完成。
6.8.32所有接線箱/分配箱及相應分析儀/設備的電纜入口/出口必須提供適合于指定的危險區域雙 壓緊防爆型電纜密封接頭,材質為黃銅鍍鎳。
6.8.33所有電纜的接線必須符合常用于工業的國際標準及慣例,電纜鎧裝。
6.8.34供貨商提供給業主分析小屋尺寸和內部布置以及基礎安裝尺寸和總重,供其審核及土建基 礎設計。
6.8.35為分析小屋照明系統提供220V 50Hz 的供電。
6.8.36供電電壓的波動范圍是±10%V,±3Hz, 或根據分析設備的要求確定。
6.8.37用于兩種電壓供電的防爆型主控開關安裝于小屋外。從主控開關到小屋內部用帶端子和帶 開關保險絲的分線箱分配到相應設備的接線箱的電源用電纜連接。并提供用于各個儀表設備的單獨開 關,便于單獨停電。在電源分配箱的各開關位置標明到具體特定分析儀及配套設備的電源。在分析小 屋裝有用于電動工具或測試設備的防爆電源插座。供貨商應提供用電總負荷。
6.8.38用于室內外照明電源須是220V 50Hz。
6.8.39通過內部熒光燈提供300 to 400lux全方位的照明。
6.8.40小屋外配懸吊照明燈為維護/修理工作提供充足照明。
6.8.41 小屋內外照明固定設備須符合以上給出的電氣區域分類。
6.8.42室外主門附近須安裝照明開關。
6.8.43分析小屋通過2臺單獨的風扇強制通風。
6.8.44分析小屋配有加熱器保證內部溫度相對穩定在15~35℃,濕度小于50%;以使小屋有適當 的工作環境而保證分析儀的重復度和可靠度。分析小屋內應配備溫濕度檢測儀顯示分析小屋溫濕度狀 態。
6.8.45供貨商提交由法定的權威機構鑒定的證書,設計施工符合NFPA要求。
6.8.46供貨商須保證用于小屋所有的電器設備適合于電氣區域的分類,并提供每個相應設備的法 定權威部門的防爆證書。
6.9材料及防腐要求
6.9.1供貨商應對在分析儀工作在最高設計壓力條件下所采用的材料耐壓等級是否能滿足要求進 行核算并提供充分的書面依據。如果不能滿足,應提高分析儀的耐壓等級或采用適當的材料。
6.9.2分析儀與天然氣接觸的所有部件的材質應使用適用于天然氣的材料制造,它們既不能影響天 然氣的性質,又不能受天然氣的影響。
6.9.3分析儀內部的所有與天然氣介質接觸表面應用抗腐蝕材料制造,優先選用能夠抗腐蝕的防腐 材料。
6.9.4分析儀外部應選用適應環境條件的抗腐蝕涂層進行保護。
6.9.5供貨商應提供主要零部件材料化學成分、機械性能、無損檢測報告